| 筠连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加强国庆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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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8 11:25 文章来源:筠连经商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筠经商〔2009〕81号
筠连县经济商务局
关于加强国庆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经发办,相关工矿企业:
为确保60周年国庆的安全及社会稳定,认真贯市及部门及县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防止类似我县巡司镇金鑫煤矿“9.12”瓦斯事故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经商系统范围内企业的生产安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防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和采取扎实细致的重大节日安全防范措施,抓好、抓实、抓细,把安全责任充分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二、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各企业要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安全生产要害部位、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全面地组织开展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具体有效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经费保障等,确保整改及时,隐患消除,问题解决。对重大危险源、关键点和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落实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二)要重点做好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在节日前对本单位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检修安全。
(三)要加强非煤企业的现场安全监管。重点是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及时解决,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防范防护措施,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疲劳作业。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场地要立即停工,经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镇乡经发办要全面加强对电力、食品加工等其他行业和领域以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酒类商品的生产、储存、流通等环节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
三、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企业和镇乡经发办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严格门卫值班、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坚持“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国庆假日期间的值班通讯表在9月25日前报我局备案。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厂区,严禁携带火种、手机等危险物品进入易燃易爆厂区;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性较大岗位和场所要加强值守,并安排具有一定指挥和处置突发事故、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对安全保卫的重点部位要设置监控报警系统。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做到动态监控,掌握情况,信息畅通。
各企业要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对应急资源准备情况的检查,提高职工应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应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节日期间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组织好应急抢险和善后工作,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并按规定快速、如实上报安监及相关部门。
我局值班和应急电话:7681801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加强 国庆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经委、市商务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
县安办、县政协办。
筠连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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